彩站主非法销售「外围彩票」获刑
据《三明日报》近日报道,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一男子林某原本经营着一家体育彩票店,后因利用这官方彩票的开彩结果私下接收外围投注而被判刑。
林某在明溪县经营了一家体育彩票店,由于县内彩票店越来越多,生意一日不如一日。2017年2月的一天,林某在与店员许某闲聊时,听闻其他地方有彩票店在销售「外围彩票」,以正规福建体育彩票「31选7」「36选7」的开奖结果接受投注,不用被上级部门抽成,能多赚不少钱……于是,林某开始盘算起发财梦。
为方便管理,林某又雇来陈某和董某,分别负责销售和记账事务,并允诺以当月「外围彩票」销售额向许某、陈某、董某发放抽成。刚开始,还没什么人知道「外围彩票」,渐渐地,由于比正规彩票赔率更高,有购彩者尝到了甜头,一传十,十传百,林某的「外围彩票」生意越来越火。
随着熟客越来越多,林某还申请了昵称为「蓝色天空」的QQ,由在店里负责日常销售的许某向彩民提供账号,并将每天销售清单记录在QQ上,定期汇总发到昵称为星星的QQ账号,购彩者投注会收到一份投注底单,投注底单必须要和2个QQ上的记录吻合才可以兑奖。
2017年2月24日,被告人许某、董某在彩票店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尔后,陈某也被传唤到案,店主林某也于3月23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公安民警调查,截至案发,林某等人共销售「外围彩票」数额计人民币197470元,从中获利31245元,被告人许某和陈某各分得抽成700元。
经明溪法院合议并根据四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当庭判决林某等四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董某免予刑事处罚。
链接1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①非法买卖外汇。
②非法经营出版物。
③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④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品。
⑤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即网吧)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⑥非法经营彩票。
链接2识别外围彩票
「外围彩票」是不法庄家从合法彩票的玩法中衍生出的投注方式,是利用合法彩票的名称和开奖数字进行的赌博活动,投注者的钱并不交到合法的彩票发行机构,而是直接进入庄家的口袋。外围彩票由个人或组织发行的,以诈取钱财为目的。
识别外围彩票,除了熟知彩票游戏规则、不相信返奖率异样超出正规彩票的游戏之外,识别外围彩票的关键还包括:❶ 外围彩票一般都只能在购买处兑奖,而正规彩票的所有彩票玩法均可本地通兑,大家购买的彩票不会只能在购买处兑奖的。一般来说,奖金低于1万元可在本地网通兑,1万元以上需到当地彩票管理中心兑奖。❷ 外围彩票兑奖时间短。根据《彩票管理规定》,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不会缩短兑奖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