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沙皇”被判刑14年并罚300万
发布日期:2022-03-21 16:35 点击次数:166
曾被称为「网络沙皇」的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前主任、中宣部前副部长鲁炜受贿落马。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26日)公开宣判鲁炜受贿案,对鲁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鲁炜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鲁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新华社报道,鲁炜于2002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鲁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鲁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鲁炜于2017年11月因涉严重违纪落马,去年2月被「双开」,中纪委曾措词严厉地批评他政治腐败、作风腐败、经济腐败、道德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