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余杭地下赌场“话事权”“贵州帮”和“湖南帮”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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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看到有三个男子躺在地上,一个抱着腿,一个捂着手臂,还有一个刚从水沟里爬出来,头破血流、浑身湿透……”为了抢夺地下赌场“话事权”,混迹在杭州余杭一带的“贵州帮”和“湖南帮”大打出手,参战人员轻则浑身淤青,重则断手断腿,最终双方齐齐走上法院被告人席。近日,杭州余杭区法院陆续开庭审理审理了这起系列案,以赌博罪、聚众斗殴罪判处“帮派成员”五年四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4月10日,余杭区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公布该案详情。家住余杭区良渚街道安溪村的老孙头闲时会在附近捡捡可乐瓶,却没想到在村里一处拆迁废弃房旁看到了这样惊心动魄的一幕:满地的钢管和木棍,被砸得稀巴烂的轿车,几个躺在地上痛得嗷嗷叫的小青年。老孙头好心去房间内找了几瓶水递给小青年们,他们却连矿泉水瓶盖都拧不开,老孙头心焦的替他们撑伞遮雨,这几个小青年却不忘叮嘱老孙头:“千万不要报警!”
其实老孙头看见的只是一场约战接近尾声的一鳞半爪,而山坡的械斗现场场面更血腥、损失更惨重。经事后调查,这场被视为“贵州帮”与“湖南帮”争夺 “话事权”的持械聚众斗殴事件,起源于一处地下赌场。
2017年7月,混迹在余杭区良渚街道的贵州人“黄毛”(陈某甲),纠集贵州老乡涛涛(陈某乙)、田某丙、陈某丁等人形成“贵州帮”,与湖南人老五(何某戊)、 绰号为“村长”的本地人(邱某己)等人,在水库一带的拆迁房、竹林等地,以扑克牌打“二八杠”的方式聚众赌博,涛涛负责放哨,“村长”负责在当地找场地、摆桌子,田某丙负责赌场内抽头,陈某丁负责接送参赌人员。短短一个多月,黄毛等人就抽头获利六万多元,“生意”做得热火朝天,这份财源滚滚自然引起了其他人的“红眼”。2017年8月下旬,混迹在本地的“野鸡”(柳某庚),纠集李某辛等人找到老五,要求在他的赌场里分得股份,老五表示该赌场系与他人合开的、做不了主。“野鸡”作为本地“湖南帮”的头头,自是不甘心放过这只“肥羊”,于是威胁老五要来冲场子,并打了他一顿。老五吃了亏,更害怕这位老乡的势力,即使面前是赌场暴利,在现实的暴力面前,他经一番挣扎还是选择了退让,并告知黄毛将赌场停掉。
而这厢,黄毛与其他贵州老乡开会后提出:“要立足就不能怕别人,这里是贵州人的天下,要打就打过!”面对即将要来的“冲场子”,黄毛准备好钢管、棒球棍、笋枪等工具,再纠结孟某壬、陈某丁等其他老乡,厉兵秣马、严阵以待。果不其然,在八月底的一天,野鸡指使小弟李某辛、董某葵、阿华(蒋某甲)、杨某乙、刘某丙、李某丁等人,开了两辆小汽车到达地下赌场所在的山坡下方后,人手一根钢管,只管往里冲,计划赶散赌客、砸烂赌桌。而黄毛方因早有准备,七八人手持钢管、棒球滚、笋枪等积极迎战,黄毛一马当先、手持大砍刀冲在最前面,双方在半山腰上发生激战。因黄毛方准备充分、且占据地势优势,稍稍占据了上风,而野鸡一方则伤情惨重,阿华破了头、李某辛、董某葵都断了腿,其他受伤稍轻的都见势不对赶紧撤退了,剩下这三个行动不便的,便是上面老孙头看到的这一幕了。
黄毛与老五以营利为目的,结伙聚众赌博,涛涛、“村长”、田某丙、陈某丁明知他人聚众赌博而提供直接帮助,从中抽头渔利,给当地治安和社会风气带来了恶劣影响。黄毛一方与野鸡一方持械聚众斗殴,更是造成多人受伤、车辆财产损失的惨重后果,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对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突出隐患。
日前,余杭区法院对该系列案件陆续开庭审理,并以赌博罪、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以赌博罪、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乙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以赌博罪、聚众斗殴罪判处田某丙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以赌博罪、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丁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以赌博罪判处何某戊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以赌博罪判处邱某己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并判决追缴违法所得。部分被告人已上诉,其他相关人等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