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互联网金融风险令我们付出巨大代价教训非常深刻
12月17日,2019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因故未能到场,由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代为致辞。
潘功胜在致辞稿中指出: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从互联网金融风险积累、扩大、暴露到此后持续至今的清理整顿,我们付出了巨大代价,教训非常深刻,值得认真反思总结。”
潘功胜称,当前,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方兴未艾,数字化、信息化大趋势下,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的新业态、新模式仍会层出不穷,将继续给金融业带来深刻、深远的影响。
从互联网金融风险清理整顿的过程中,有以下经验值得总结反思:
一是各方一度对互联网金融的属性认识不到位,互联网金融仍然是金融,金融科技也是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
概念游移和科技外衣改变不了金融本质,无论是FinTech还是TechFin,无论是ICO还是STO,都应透过眼花缭乱的名词甄别其业务活动的实质。
二是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没有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其风险的传染性、涉众性反而更强,网络数据信息安全风险也更加突出。
一方面,由于跨界、跨区域交叉混业特征、风险扩散速度更快,溢出效应更强。
另一方面,接受服务的多维长尾客户风险识别能力不高、损失承受能力有限、潜在的社会危害更严重。
三是部分市场主体不尊重金融规律,激励扭曲。
在技术快速迭代更新的大背景下,真技术、假技术鱼龙混杂,一些市场主体缺乏足够的识别能力,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突出,技术应用未经审慎的论证和实验,过于强调技术,缺乏对金融规律的尊重和敬畏,一哄而上、一哄而散,很可能留下遍地狼藉。
基于上述反思,潘功胜指出,下一步在技术驱动的新金融活动发展中,要做好几个坚持和巩固、几个完善和发展:
第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
对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要从是否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普惠性,对金融业和宏观调控的影响等方面评价,防止以技术为外衣,脱实向虚,形成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的空转。
第二,坚持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底线。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落实功能监管,保持监管的公平性,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业务实质。
只要业务实质相同,就要采取一致的政策取向和监管规则。
保护无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者利益,守住普通民众的钱袋子。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不管是否以技术为名,都要从严监管。
第三,发展技术赋能的金融服务,为金融业提质增效。
支持各类机构在持牌经营的前提下,依托技术或场景优势,提供普惠性金融服务,丰富金融组织体系。
支持金融机构对接电商平台、供应链等各类实体场景,提供差异化、个性化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体系。
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大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式,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第四,发展监管科技,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推进常态化线上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机制,运用科技提升金融监管部门的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