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人大代表周振海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责任
个人信息权利是信息社会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部分,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就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近年来,擅自披露、违规查询、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民正常生活和人身财产安全,亟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加大信息违法成本,严格执法,提升监管有效性,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利。
金融机构在向社会公众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必然接触公民个人相关信息。如何收集、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既涉及到金融机构业务正常开展,也涉及客户个人信息权益保护。如果出现与个人金融信息有关的不当行为,不但会直接侵害个人金融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也会增加金融机构的诉讼风险和声誉风险,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加强金融领域个人信息保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主体责任。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宣传和培训,教育员工切实树立信息保护法治意识;要加强制度建设,将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落实到位;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内控建设,通过“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避免个人金融信息风险事件的发生。
二是金融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力度。近年来,相关金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领域的制度,一定程度上对于规范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开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建议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推进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制度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效强化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意识,依法严厉查处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社会公众要提升个人信息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作为信息主体,公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和掌握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常识,有效防范个人信息被不法滥用情况的发生,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