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宝领西藏人行1号罚单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
发布日期:2023-02-14 03:14 点击次数:121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近日公示今年的1-4号行政处罚决定,开店宝和三家银行上榜。其中,开店宝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保存客户身份资料等相关规定,位列第一号罚单,被处以22万元罚款;对1名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往前几个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020年2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被罚款58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开店宝江苏分公司主要涉及了三大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管理;
2.未按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
3.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
支付产业网看到,时任开店宝支付公司法定代表人姚顺因对开店宝公司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另外罚款2.5万元。
再往前,开店宝因有七次处罚却持续三年盈利大涨,而见诸《中国经营报》报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