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收反洗钱罚单2名责任人同时被罚
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告。公告显示,苏州银行宿迁分行存三宗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为提供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统计报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账户资料。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41万元。
此外,王海云、费云波对反洗钱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二人分别罚款1万元。
近期,银行因反洗钱不力被罚的例子数不胜数。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发布的《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中显示,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开展了658项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和1086项含反洗钱内容的综合执法检查,处罚违规机构525家,罚款2.02亿元,处罚个人838人,罚款1341万元,罚款合计2.15亿元,同比增长13.7%。其中:
检查银行业机构1321家,处罚违规机构422家,罚款1.44亿元,处罚个人690人,罚款957万元,罚款合计1.54亿元;
检查证券业机构138家,处罚违规机构24家,罚款893万元,处罚个人36人,罚款73万元,罚款合计966万元;
检查保险业机构220家,处罚违规机构63家,罚款总额1796万元,处罚个人83人,罚金总额155万元,罚款合计1951万元;
检查非银行支付机构47家,处罚违规机构11家,罚款2943万元,处罚个人19人,罚款142万元,罚款合计3085万元。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银行为反洗钱处罚重灾区。
同时,今年两会期间,多位来自央行系统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提交的提案和议案中,均提及了修订《反洗钱法》等金融领域相关法律。
如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表示,目前《反洗钱法》等重要金融法律尚未修订,金融立法滞后于监管需要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新增职能缺少立法配套、过与罚严重不匹配、不能体现新的发展趋势等方面。建议加快重要金融法律的修法进度,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最新实践成果,为金融强监管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央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张智富表示,《反洗钱法》应加快修订的进度,并且在修订中突出针对性。“我们需要结合国际标准和国内实践,尽快对《反洗钱法》进行综合修订。”
另外,随着国内外反洗钱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反洗钱法》与《刑法》等法律的配套协调也出现了一定不足。《反洗钱法》的修订,也应与其他法律进行联动。央行昆明中心支行原行长杨小平表示了修订《反洗钱法》、《刑法》及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防范金融风险的客观需要。
本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还发布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约见反洗钱义务机构负责人谈话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规范其辖区内反洗钱监管。